专项资金申请、优惠检测申请
一、申请说明
申请对象:
(1) 七类科研项目:国家、广东省、中科院、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入网单位与企业联合技术攻关项目。入网单位与企业联合技术攻关项目指企业与入网单位签署协议或合同联合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
(2)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公共实验室、广州市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粤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进行科学研究、产品研发或技术改进的项目。
申请要求:
(1) 用户欲优惠使用协作网入网仪器,必须向协作网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办)提出申请。网办随时受理申请。形式审核合格的申请,网办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专用资金使用卡》或向申请单位返回签章的《优惠检测登记表》,用户持卡或《登记表》到网上仪器检测可获检测费7折(或6折)优惠;
(2) 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申请人必须是研究项目负责人;
(3) 一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 承担七类项目的课题组需提交:
1) 签章的《广州地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专项资金申请表》。
2) 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批准通知书或项目下达合同书(任务书),或企业与入网单位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协议书/合同书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原件验证。
注:在建期间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公共实验室、广州市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需按照项目申请的程序来执行。
(2) 已经通过验收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公共实验室、广州市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在粤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进行科学研究、产品研发或技术改进的用户需提交:
1) 签章的《优惠检测登记表》(包括附页)。
2) 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如重点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合同书及验收书复印件、广州市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务书;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必要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验证。
3) 上述单位如有符合本款第1条所列项目,按相应要求申请专用资金使用卡,其它研究项目按本款申请优惠检测。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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